唯物辩证法以普遍联系、永恒发展为总特征;三大规律:对立统一(矛盾是动力)、量变质变、否定之否定;五对范畴:原因结果、必然偶然等;矛盾分析法抓关键、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,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反对形而上学。
当前仅开放标题与摘要预览,正文内容需登录后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