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边是带薪休假立法、一边是企业执行难;一边是有法可依、一边是投诉率低。带薪休假是《劳动法》规定的有关劳动者的众多权利之一,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落实不理想的问题。某食品厂厂长郑先生:“只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工厂抵御成本增加的能力差,根杰不存在带薪休假。“这个行业竞争激烈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。都比着休假,厂子咋办?”某银行信贷部主管陈先生:“银行贷款业务压力大,专业性强、资源紧张,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。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,一人休假整个团队进度都被打乱。再说了,领导都为了业绩‘连轴转’,谁去当‘出头鸟’?”
饭店打工的小红:因为老板承诺给过节期间继续工作的服务人员加薪,而放弃了回老家的计划,打算留下来多挣点钱。
物业公司保洁员庞女士:不知道还有带薪休假这个说法,公司更是从未提及此事。一次父亲重病,我打算请假,经理告诉我走人可以,回来不能保证岗位还在,最终差点“抱憾终身”。
机关干部杨某:“大家都明白地球离了谁都转,偏偏是自己离不开这个饭碗。”一些员工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和工作环境的考虑,担心休假影响自己的业绩、升迁等,因而“主观上”对带薪休假态度不明朗,属于“自我默认型”。
外企的员工陈欣桐:“只听到职工感慨带薪休假落实难,十几天的假期打了水漂,很少听说哪家公司主动给未休假员工补贴的,更没听说过违法受罚的,可见其违法成本很低。”
某律师所陈律师:“在带薪休假问题上,职工处于弱势地位,维权的渠道并不顺畅,搞不好维权不成失了饭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