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在居委会实习的大学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认识:
社区居委会的性质:
(1)社区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,居委会是维稳的前沿,千千万万个和谐社区构成和谐社会。
(2)社区居委会是现行体制内最基层政府职能部门,主要负责对社区居民的管理工作。
(3)社区居委会的工作都是些“婆婆妈妈、鸡毛蒜皮”的小事,最重要的工作内容是调节辖区内居民之间、居民家庭内部的矛盾。
(4)居民自治突出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现代社会民主理念;政府行为突出了权力的强制性、政务的统一性和实效性。居民自治与政府行为是一对矛盾关系。
社区居委会的现状:
(1)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民政、社区治安、民事调解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意义的工作。随着社区组织结构的健全、职能的完善,将为社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。
(2)一直以来,虽然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和活动经费都被列入政府财政预算,但标准比较低。
(3)现在居委会成员均由退休人员组成,人员年龄偏大,管理水平较低。
(4)居委会工作量大、内容繁杂,有时还不被人理解。
社区居委会的未来:
(1)随着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需求的不断增强,社区居委会的行政职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,自我服务职能逐渐弱化。这就要求社区专职工作者不断提高素质及组织能力、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(2)居委会法人身份的落实,为搞好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供了必要条件,在城市建设和城市改造中发挥特有功能,在各种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和各类经济、社会组织活动的舞台上大显身手,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建功立业。